RCEP一般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6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非东盟4国。RCEP整合并拓展了成员国之间多个自由贸易协定,削减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统一了区域内规则,使亚太地区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
东盟10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RCEP具有以下亮点和新特点:一是原产地累积规则。RCEP实现15个成员国之间的累积,使得货物更容易获得RCEP原产地资格,这将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并进一步增强自贸区内产业价值链布局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二是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成员国出口产品在中间成员国拆分后,可在不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所载数量和有效期内,使用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再次出口货物并在进口国享受协定税率,极大地提高企业在销售策略以及物流安排方面的灵活性。三是原产地声明广泛应用。经核准出口商出具的原产地声明与传统的原产地证书将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并轨使用
目前,关于企业申请RCEP证书,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和马来西亚的RCEP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企业在网上申领原产地证书后并获得审核通过后,直接自助打印证书后即可使用。
若遇到原产地证书丢失,根据RCEP协定第十七条(原产地证书)第九款规定,在原产地证书丢失的情况下,企业无法申请签发新的原产地证书。省贸促会可根据要求,为企业签发经认证的真实副本。该副本在原产地证书正本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签发,载有与原产地证书正本相同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和日期,同时显示“CERTIFIED TRUE COPY”(经认证的真实副本)字样。
RCEP现有的15个成员国,GDP总额达26万亿美元,总人口达22.7亿,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对进出口企业来说,可以在这个巨大的市场里,参与原产地的价值累积、利用统一的规则体系等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的不确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