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提供危险化学品商检服务,包括报检单据的审核、制定、国家实验室报告申请、年检及申报:
1. 货物申报(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
2. 包装申报(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3. 危包证领取(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4. 商检电子回执单(出境电子检验检疫申请受理凭条);
5. 改单(港口信息、海关批次号、性能证更改、包装容器标记等);
6. 撤单;不合格通知单领取及重报;顺丰特快邮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有2828种,其中剧毒危险化学品有148种。《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1.物理危险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
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2.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
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3.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 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危险化学品分类主要基于联合国GHS制度。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主要依据GB 30000系列标准,其技术内容与联合国GHS第九版完全一致,强调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多环节的危害性,将危险化学品分为28大项,其中物理危害16项,健康危害10项,环境危害2项。
在我国,针对危险化学品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质检局、生态环境部等;而危险货物的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当局,如交通部。
对于部分货物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也存在被确定为危险货物却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具体原因主要分为以下3种:
1、该货物属于危险物品,不属于化学物质(如汽车安全气囊等);
2、该货物运输条件特殊(如高温运输);
3、该货物的危险性不在危险化学品的29项危害之中(如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
当然,也同时存在很大一部分物质既属于危险化学品又属于危险货物或既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又不属于危险货物。例如:
快速识别标志
①根据品名、CAS号,直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② 根据安全数据单,收集货物别名、闭杯闪点或者结合GHS分类,判定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③ 根据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中联合国UN编号,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④ 根据货物外包装是否加贴运输标签,危险化学品象形图与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显著差异,判定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⑤ 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或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判定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