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提供化肥类商品商检,尿素、腐植酸钾等化肥类商检。
海关总署2021年第81号公告(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涉及出口化肥的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公告自2021年10月15号起实施。
化肥类商检准备资料:
1.出口情况说明
2.厂检单
3.出入境货物收/发货人质量安全合格保
核对单据
1.外贸合同
2.商业发票
3.箱单
注意:
1.因化肥类出口的重量每次都很大,申报时注意一下重量后面的单位;
2.批次号需要按照申报单出具,申报一个单子一个批次号,比如本次一个10000吨合同,申报三次,批次号需要使用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