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提供危险货物商检服务,包括报检单据的审核、制定、国家实验室报告申请、年检及申报:
1. 货物申报(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
2. 包装申报(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
3. 危包证领取(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4. 商检电子回执单(出境电子检验检疫申请受理凭条);
5. 改单(港口信息、海关批次号、性能证更改、包装容器标记等);
6. 撤单;不合格通知单领取及重报;顺丰特快邮寄;
危险货物(Dangerous Goods)是指那些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有危害的物质或物品。这些物质或物品具有燃烧、爆炸、氧化、毒性、感染性、放射性、腐蚀性、致癌及细胞突变、污染水源及环境等危害性。
危险货物国际规章
1.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2.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3.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4. 《空运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ICAO-TI)
5. 《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
6. 《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
7. 《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N)
危险货物分类及运输标签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以下简称《规章范本》)将危险货物划为九个类别:
为在确定货物危险性类别和分类的基础上,为货物的危险性程度进行进一步划分,《国际危规》明确了对于拟运输危险货物的包装分类, 并从总体上做了划分。除第1类、第2类、第 5.2类、第6.2类、第7类和第4.1类自反应物质 以外的其他所有物质按其所呈现的危险性程度分为三个包装类:
包装类I: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II:具有中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III:具有低度危险性的物质;
包装类的确定:
包装类I:是在3分钟或少于3分钟的暴露时间后开始直到60分钟的观察期内能使动物完好的皮肤组织出现坏死现象的物质;
包装类II:是在3分钟至60分钟以内的暴露时间后开始直到14天的观察期内能使动物完好的皮肤组织出现坏死现象的物质;
包装类III:是在60分钟以上直到4小时以内的暴露时间后开始直到14天的观察期内能使动物完好的皮肤组织出现坏死现象;或虽不会在完好的皮肤组织出现坏死现象,但在试验温度为55℃时对P235型(ISO P328(II):1991)钢或非电镀7075-T6型/AZ5GU-T6型铝的表面年腐蚀率超过6.25mm,该试验还可用ASTM-72(1990年修订)来代替。
环境有害物(水环境)
环境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液体或固体物质,以及此类物质的溶液和混合物(如制剂和废弃物)。
定义和数据要求:环境(水环境)有害物质分类的基本因素:
(a)急性水生毒性;(b)慢性水生毒性;(c)潜在或实际的生物积聚性;和(d)有机化学品的降解(生物的或非生物的)。物质满足急毒1、慢毒1或慢毒2的标准,即应列为“环境(水环境)有害物质”。
海洋污染物
危险货物一览表第4栏使用符号P提供了关于海洋污染物的信息。如果一种物质材料或物品具有符合海洋污染物标准的性质,但未在本规则中列明,此种物质材料或物品须按本规则作为海洋污染物运输。经主管机关批准,被列明为海洋污染物但不再符合海洋污染物标准的物质材料或物品不需要按照本规则适用海洋污染物的规定运输。